(3)排除油汽 ①排除油气前应认真检查:是否已按要求排出底油(水);是否切实断开油罐的所有管气割器材路系统;是否切实拆断油罐的阴极保护系统等。 ②打开罐顶上部透光孔、量油孔,卸下呼吸阀等,自然通风48小时。 ③打开油罐下部人孔,以风筒连接防爆风机与油罐下部人孔。经检查无误后,启动防爆风机,进行强制机械通风。 ④机械通风应采取正压通风,不得采取负压吸风。防爆风机应安装在上风口。 ⑤采用逆行间歇式通风。即每通风四小时,间隔一小时,连续通风二十四小时以上,每小时通风量宜大于油罐容积的十倍以上,直至油气浓度达到规定数值后,方可佩戴相应的呼吸器具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入罐进行作业。